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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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奔牛镇**西路47号(****中学)招租公告
挂牌价 2,200,425 元/0.5年
保证金 220,042.5元
租赁期限2026年7月16日至2031年7月15日
租赁面积56162.58m2
承租押金440100
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报名开始时间:2026-04-14 14: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27 17:00:00 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奔牛镇**西路47号(****中学)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4-14 14: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4-27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止。 |
标的 概况 |
| 标的 |
| 房产坐落 |
**省**市**区奔牛镇**西路47号 |
| 基本属性 |
房产类型 |
综合用房 |
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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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面积(m2) |
56162.58 |
租赁期限 |
2026年7月16日至2031年7月15日 |
| 装修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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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现状 |
出租情况 |
在租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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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情况 |
出租资产建筑面积为56162.58㎡,土地面积34811㎡ |
| 承租押金(元) |
440100 |
| 挂牌价格 |
****425.00元/0.5年 |
| 数量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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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 |
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第四年起较前一年上涨2% |
| 承租资格条件 |
租赁须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1)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有噪声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2)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3)不得将承租的物业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4)经与出租人商定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物业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合同期满后,再进行公开招租时,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5)该资产用于教育机构,不接受联合体竞拍;(6)承租人承担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详见“特别告知”;(7)建筑为2000年左右建成,出租人以现状交付,承租人自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如承租人无法办理行政许可,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如有损失,承租人自负。 |
| 标的交割 |
竞租成功后,承租人应在5日内将年租金、押金支付给出租人,逾期则取消中标资格。 房屋交付后,其使用权、管理责任及日常费用(如水、电、物业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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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时间:报名时间段内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谢 联系方式:136****6715 地点: **省**市**区奔牛镇**西路47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标书代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220042.50 2.时间 2026-04-27 17:0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1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4-28 09:00:00至2026-04-2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 |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阳光交易市场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0元)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 成交尾款 |
意向承租方如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在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待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接完毕、且承租方根据系统提示将成交尾款划转至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并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平台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出租方账户;出租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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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出租条件 一、房屋的装修、修缮与使用 1、租赁期间,经出租人(甲方,下同)同意,承租人(乙方,下同)可以对所出租房屋进行必要的装饰、装潢。但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 构有影响的设备等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安全的方案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在出租范围的房屋,乙方如要使用,必须 首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具体要求另行约定。 2、未经甲方同意进行的装饰、装潢,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拆除并恢复原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情节严重的, 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仍需经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批准,乙 方才能进行相关项目的建设。在乙**常施工时,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有权拒付延误期间的租金。 4、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正常使用。该房屋及所 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乙方负 责。乙方提出进行维修、检查、养护的,须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对乙方接房后的装修、装饰、改动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5、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如房屋及设施维修不善导致房屋结构、设施缺陷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贬值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 赔偿。乙方拒不维修、修复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处理: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改、扩建项目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改、扩建项目中除可移动的动产外,所有装修、通讯线路、 灯具等均不得拆除。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8、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退租的,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补偿或折价返还乙方。甲乙双方就补偿或折价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甲乙双方 共同委托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作价。 9、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租赁房屋的装修、修缮、广告设置以及 其他相关手续,可提供必需的资料手续,且必须符合市镇规划管理要 求。所有装修、维修、改建、扩建等资金均由乙方承担。 10、合同终止后,乙方于租赁场所内、外设置的其拥有合法权利 的图文标示,乙方应立即清除。甲方不得对上述标示以任何方式使用。 乙方有权收回其经过甲方同意后所制备的一切使用设施、设备及标 示。 1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安全、 管理、经营纠纷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其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 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出租房屋的消防 1、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定期防火检查的权利,督促乙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住房的消防安全。 2、乙方应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予以消除。 3、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消防规定: (1)乙方必须爱护好出租房屋中的消防设施。装修时,不得对消防设施有隐藏、遮掩、封堵、擅自移位等行为。 (2)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的敷设。 (3)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 (4)出租房内严禁使用、储存危险品。 (5)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三、出租房屋的门前三包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同时与甲方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责任书》,明确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区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下列门前三包责任: (1)负责清扫和清洗门前地面,禁止乱倒污水。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出租房屋的合适位置; (2)保护门前绿化,不得在树上乱涂、乱贴、乱挂物品;不得在树干上设置指引指示牌和在树干间牵绳晒物;不得往树脚和门槛外乱 倒污水。 (3)维护外墙立面、天面的整洁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确保没有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乱刻画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 (4)学校门面招牌必须每天保持清晰整洁,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文字要规范,无错字、缺字; (5)未经规划、工商、城管等部门批准,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 遮阳布、宣传品、广告等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或 摆放宣传广告牌、指示路牌等设施,不得拉挂横幅、气球等软性广告。 (6)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经营、作业、堆放杂物,不得在门 前堆放、摆放、吊挂物品,白天不得超门槛摆放灯箱式临时招牌,不 得超门槛摆放桌、凳; (7)不得使用高音喇叭等制造噪音。 3、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门前三包区域的管理。 |
业务 咨询 |
出租方 |
名称:**** 地址:**省**市**区奔牛镇**西路47号 联系人:谢 联系方式:136****6715 |
| 操作咨询 |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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