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路25号院五号楼提升改造项目选择社会运营**单位(项目名称)已获批准,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路25号院五号楼提升改造项目选择社会运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25号五号楼项目作为**区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总建筑面积2380.38平方米,配套可利用绿地面积8212.5平方米,计划通过系统性改造提升,打造成为集文化体验、艺术展陈、特色消费于一体的复合型文旅商业空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面:在建筑改造方面,将对五号楼历史建筑开展专业结构检测与加固工程,实施外立面修缮优化与内部空间改造,在完整保留建筑历史风貌的基础上,巧妙融入现代设计元素,构建兼具历史韵味与时尚气息的文化商业载体。在景观提升方面,将对配套绿地区域实施系统性景观改造,在确保公益性功能的前提下,合理植入香氛业态、树屋书店、艺术装置等特色场景,建设完善的慢行步道系统,打造独具特色的“慢行公园”式非标商业街区,实现建筑与自然的有机融合。在空间布局方面,项目规划了完善的功能分区:一层设置品质特色餐饮、咖啡外带窗口与复合轻餐饮业态;二层布局复合潮流业态与文化体验空间;三层打造为可编辑多功能区域,满足展览、沙龙等多样化需求;四层定位为商业运营区域;五层设计定制IP活动空间与屋顶公共平台,为举办市集、演出等活动提供优质场地。
2.2招标范围:引进信誉良好的单位对**路25号五号楼进行运营及经营管理,从事的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文旅文创类、特色商业类、艺术创意类、简餐类、零售类、酒吧类等;具体以招标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为准。
招标人负责**路25号五号楼的使用权,并协助办理项目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并对项目履行监督权。社会**方负责项目全部建设及运营资金投入;负责项目整体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市场推广、招商及运营期内须依法履行与其所涉及的全部相关纳税义务等;且首年的投资建设不低于(含)¥500.00万元。
说明:**路25号五号楼不含任何设施设备,由社会**方结合经营业态自行购置安装,其规划设计方案、装修风格、设施设备安装等费用均由社会**方自行承担;经营业态、规划设计方案、装修风格、设施设备安装等在实施前须上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按招标人批准的方案实施。运营期满后,社会**方须按招标人的要求须恢复房屋的原貌,并清洁干净,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3使用规定:
(1)社会**方经营期(即运营期)内不得转租、转借,更不得进行抵押。
(2)未经招标人书面允许,招标人不得超出本房屋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3)招标人有权对社会**方从事的商业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的监督管理,社会**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并严格遵守招标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标准的要求;涉及到相关行业规范及法规的,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4)社会**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依规办理与其经营内容所涉及的相关行政许可;在经营活动中,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若被依法查处的,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及所涉及的经济损失、处罚由社会**方全权负责。
2.4项目实施地点:**市**区**路25号院五号楼。
2.5运营期限:10年,合同每5年一签。
社会**方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人报送招商及经营业态方案,招商及经营业态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同意之日起30日内负责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的安装、水电改造等;招商及经营业态方案、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的安装、水电改造等时间包含在10年的经营期内。
说明:若因政策调整或使用权发生变化,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6运营分成比例:招标人采用 固定收益 + 经营分成 的方式与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双方设立共管账户,共同监管;运营期内所产生的所有收支,均须通过共管账户。在运营期内每6个月以共管账户的营业收入为计费基数,招标人按照相应比例收取营业收入的分成;具体如下:
2.6.1固定收益部分:1-5年招标人每年的固定收益不低于(含)162.67万元;
2.6.2营业收入分成比例部分:1-3年为项目培育期,招标人每年度分成比例不低于(含)1.00%;4-10年招标人每年度分成比例不低于(含)3.00% 。
说明:
(1)本招标中所述“营业收入”,指在本项目**期限内,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全部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无论该收入以何种名义、何种方式、通过何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及线下)取得,且在计算前未经任何成本、费用、税项或任何形式的扣减,其计算以进入双方指定的共管账户的全部流水为准。
(2)招标人固定收益:1-5年招标人每年的固定收益以中标方的中标金额为准;6-10年招标人每年的固定收益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金额为参考;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金额小于中标方的中标金额时,以中标金额为准;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金额大于(含等于)中标方的中标金额时,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金额为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n)网站“信用公示”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yunnan.****.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www.****.cn/index)”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4日14时00分(**时间,下同)至2026年04月21日23时59分,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com),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有2种格式,分别为WORD格式和PDF格式)。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者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3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com)进行操作完成。投标采用传统的纸质投标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的相关规定。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者,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com)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提供线上注册企业账号的业务(操作流程:投标者进入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选择“投标方入口”→点“立即注册”后按要求进行操作),投标者可通过电话:400-****-9300进行业务咨询及注册企业账号等业务(注册企业账号为免费服务)。
温馨提示:投标者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投标者已拥有**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具体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单位数字证书绑定的操作的通知》操作流程),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企业账号和企业数字证书(CA)同时登录认证的模式。特别提醒:已拥有**CA数字(全文简称“数字证书”)证书的用户,但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的用户,是无法使用**CA数字证书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操作的。电子标服务
技术操作咨询:
上****公司 服务热线:400-****-9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省**市******中心B栋1单元12层****)会议室。
6.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
6.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省**市******中心B栋1单元12层****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和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及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小区1栋裙楼105室
联 系 人:祁老师
联系电话:139****71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中心B栋1单元12层
联 系 人:李飞、孙志奇
电 话:173****8295、153****5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