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投字〔2025〕34号
关于**县新东大道道路基础设施提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关于**县新东大道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管字〔2025〕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园区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市路网功能,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新东大道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新东大道(起点:上跨锦惠渠桥,终点:X428省道)。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道路设计全长2241.122米,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及局部边坡防护)、排水工程、弱电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11月-2026年11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180.5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财政资金。
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详见附表)。
七、请你局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县新东大道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内容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 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 备 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 其他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研究,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同意核准。同时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国家指定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省公共**交易网等信息网络发布。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11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