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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关于春华秋实﹒梅园西苑室外雨污水工程招标项目(招标编码:****)的变更/补遗/答疑/延期内容澄清如下:
招标清单中有暂列金,投标人按给定暂列金数额填写报价清单,不得改动暂列金金额。
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第二项报价说明第11条“结算价=∑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变更签证+扣款±奖励及违约赔偿金。”调整为“结算价=∑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实际发生暂列金+扣款±奖励及违约赔偿金。
暂列金说明:暂列金为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但在招标过程中暂不能明确的下列工作及费用而预先准备金额,该笔金额计入合同总价,但其所有权自始至终归招标人。
暂列金的使用范围:
1、发包人书面指令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范围增减;
2、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合同约定范围外的零星工作或现场签证;
3、其他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可从暂列金额中支付的事项。
4、未发生使用、或未按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暂列金额,在最终结算时全额扣除。暂列金额不足以覆盖现场发生,发包人追加。
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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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