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发改发〔2025〕362号
关于奉**城镇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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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奉**城镇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奉建字〔2025〕1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研究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和**中设****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体设计。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名称:奉**城镇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天工大道西侧中环****侧原中海油地块
五、项目建设单位:****
六、项目建设周期:2025年12月-2026年12月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5657.85 平方米(约 8.49 亩),总建筑面积 2738.24 平方米。包含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设备购置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室外工程包括垃圾站、管理用房、大门等功能用房,并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绿化、小区道路。
八、经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40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88.95万元(设备采购13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83万元(其中设计费51.72万元、勘察费3.1万元、监理费38.92万元),预备费149.45万元,建设期利息47.0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债券资金。
九、招投标和采购事项:该项目综合施工****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其中工程设计服务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小额交易平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工程监理服务在江****超市邀请至少6家单位采取邀请竞价或邀请随机模式确定中标单位;设备采购经专家评审后另行批复。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