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高速铁路沿线森林和乡村绿化提质项目湘江****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白箬铺镇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省**市**区含浦中路515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 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的区划范围、作业面积开展施工,施工小班周界与图面基本吻合,面积误差不超过±5%。(2) 小班按照作业设计的技术措施施工,间伐强度、补植树种、密度、整地方式、栽植时间、苗木规格等内容应与作业设计一致。(3) 需要采伐林木的施工前必须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手续,不得以森林质量提升为名进行乱砍滥伐、破坏森林**。(4) 人工造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全部采用轻质容器大苗造林补植,严禁使用无冠苗木补植造林。(5) 小班补植成活率≥85%。(6) 禁止放牧以及其他损毁林地的行为。 2.人员配置要求施工单位需配备能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绿化工。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施工单位需配备苗木转运及采伐运输要求的运输车、满足采伐施工要求的油锯、满足割灌除草施工要求的割灌机等。 4.其他要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做好项目实施范围内与村(组)群众的协调工作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按时结算,项目资金在完成各街(镇)、自然保护地验收合格后拨付30%,在区级验收合格后拨付30%,在完成市级验收合格后拨付40%。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银行账户:820********020427 收款账户: ******银行有限公司麓南支行(****:820********020427)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3-25 —— 2026-06-25 五、服务地点 白箬铺镇古山村、金峙村、胜和村等3个行政村。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和标准、招标(采购)文件对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规定要求、供应商投标(响应)承诺情况、合同明确约定的要求等实行验收。(2****小组应当根据履约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按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封存样品、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3****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小组成员签字及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报告采购人。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的,其意见作为验收参考。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服务内容,确保不遗漏任何关键任务。(2)提供的技术服务应达到甲方预期的质量要求,确保服务成果能够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3)服务交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交付的成果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并且在交付前应进行充分的测试和验证,确保其稳定性和可靠性。(4)提供的服务应与客户保持及时、准确的沟通,客户反馈的问题和需求应及时回复和解决,重要事项应进行书面确认。(5)提供的服务应保护客户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任何与客户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政府采购合同是履约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在履约过程中确需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需经财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遵循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在履约验收过程中,对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应当及时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并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履约验收活动的一般程序包括提出验收申请、制定验收方案并下达验收通知单、****小组、组织验收和验收资料归档。供应商履约后,即可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其提出验收申请的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认真做好个人验收记录,提出个人验收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履约验收书,签字确认。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资金。 (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 成果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编制的施工方案、作业设计图纸、竣工资料、验收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等全部成果,其著作权归甲方(采购人)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成果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提供、复制、发表或用于其他项目。2. 苗木与品种权(1)乙方保证所供应、栽植的苗木为合法品种,不侵犯第三方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2)如因苗木品种、来源引发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维权费用等)。3. 乙方自有技术与资料乙方自带的通用施工技术、企业标准、自有工艺、工具方法等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有权为本项目无偿、非独占使用相关技术与资料,不构成侵权。4. 侵权责任与免责乙方承诺:其提供的服务、材料、成果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指控,乙方应立即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被诉的,乙方应积极应诉,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含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等)。5. 保密与存续本条款在合同终止、解除后仍然有效。双方对因履行合同获知的对方未公开技术、商务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除非法律强制披露或经对方书面同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到位。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停工或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向甲方主张的违约金、赔偿款、工期延误等直接、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全部损失。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本项目若建设期间主要苗木(如常见乔木、灌木、地被)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在 ±5% 以内(含5%),综合单价不作调整,由乙方自行承担市场波动风险。超过承包方负担风险系数范围之外部分进行调整。2.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收政策(如****政府规费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乙方施工成本增减的,甲方应按实补偿或扣减相应费用,不作违约处理。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特大暴雨、地震、战争等)导致工程本体损毁、已进场苗木死亡的,由甲方承担损失,乙方负责恢复,费用由甲方据实支付。4.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且乙方不承担赶工成本及违约金。5.设计变更与签证:因甲方原因(如现场地质条件不符、业主临时调整绿化方案、红线范围变更)导致乙方增加额外工作量或改变施工工艺的,所产生的额外成本由甲方全额补偿,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乙方发生资不抵债、破产清算、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资质或其它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提请****委员会仲裁。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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