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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
| 发布时间:2026-04-14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5-06 09:30:00 |
| 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2026年4月14****一局****公司**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标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屋面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事项 1.原招标控制价修改如下 屋面板工程一标(YYKWMB 01): 将工程量清单中工序名称为“5型通风天窗(开敞式)”(合同数量:720米)及“采光排烟天窗”(合同数量:5平方米)的项目自本次招标范围中删除。 调整后,一标控制价修改为:不含税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伍万肆仟玖佰叁拾壹元捌角伍分(¥****4931.85),含税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贰万柒仟捌佰柒拾伍元柒角贰分(¥****7875.72)。 屋面板工程二标(LHJXKWMB 02): 将工程量清单中工序名称为“5型通风天窗(开敞式)”(合同数量:5米)及“采光排烟天窗”(合同数量:6710平方米)的项目自本次招标范围中删除。 调整后,二标控制价修改为:不含税人民币壹仟肆佰陆拾壹万贰仟玖佰叁拾陆元玖角壹分(¥****2936.91),含税人民币壹仟伍佰玖拾贰万捌仟壹佰零壹元贰角叁分(¥****8101.23)。 二、招标文件澄清要求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以上澄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如有疑问,请在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内以书面回执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各投标人应按照本澄清公告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标书代写 3.未在本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疑问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其他事项 1.招标人、招标组织单位对本澄清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2.本澄清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如有未尽事宜,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