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经营地租赁管理,发挥国有土地**效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双****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市丝路**国有资产****公司****公司),对连片棉花、小麦经营地开展竞争性磋商发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包主体与代理单位
发包方:****、双****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市丝路**国有资产****公司****公司)
二、承租对象
本团职工、职工子女、长期在81团生活的社会人员、师******社等,****党支部******社参与承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开发性土地开发者。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1.土地位置:八十一团6连、11连(详见2026****供销社经营地明细表);7连、9连12连(详见2026****集团经营地明细表)。
2.土地性质:国有开发性农用地,权属清晰;
3.基础条件: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灌溉水源井、河、坎儿井三配套;
4.规划用途:粮食、经济作物种植,严禁改变农业用途。
(二)租赁期限
基准期限:2026年4月15日—2026年11月30日(棉花地块以实际公告起止日期为准);合同期内不得连作,不得种植超周期作物。
(三)租金基准价
经济作物(棉花):不低于1000元/亩/年;
小麦:不低于200元/亩/年。
四、参与资格条件
(一)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职工、**社、涉农企业均可报名;
2.无拖欠承包费、水**税费等不良记录;
3.无违规转租、改变农业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具备相应农业经营、资金及耕地管护能力;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团场农业经营失信名单;
6.符合师团种植布局,承诺落实耕地保护与粮食生产要求。
(二)禁止参与情形
1.主体资格无效、证照失效或未备案;
2.存在弃耕抛荒、欠费、违规违约未整改;
3.有串通围标、弄虚作假、挂靠等不良记录;
4.不履行民兵义务、违反团场管理制度;
5.租赁期内不服从政策管理、有违规违约记录;
6.列入失信名单、有重大农业违法违规记录;
7.不符合耕地保护、水**管控、作物布局要求;
8. ****信访办、**机关、法院等)最终认定,存在恶意、不实、重复信访或者被列入相关失信名单的 ;
9.其他不适宜参与情形。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5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中心2****公司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社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经营方案、耕地保护承诺书、种植保障措施、联农带农机制、履约能力证明等。
(四)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标准:经济作物1000元/亩,小麦200元/亩,报****公司指定账户。
2.成交后可抵租金;未成交者磋商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
3.成交后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团场土地发包。
六、磋商时间与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4月 16 日
2.磋商地点:****中心二楼西会议室
七、磋商流程
1.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者进入磋商; 需3家以上报名可以开展竞争性磋商, 未达到3家则不予竞争性磋商。
2.现场磋商: 签到核验→规则说明→一对一磋商→提交最终报价(不得低于基准价)。
3.综合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按得分排序确定中标人。
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表
| 序号 |
指标 |
权重分值 |
评分指标 |
得分 |
备注 |
| 1 |
承包报价 |
4 0 分 |
以磋商底价为基础,报价合理且最优者得高分,严格按照报价高低量化打分 |
||
| 2 |
经营方案 |
40 分 |
方案科学可行,符合师团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思路 |
||
| 3 |
耕地保护承诺 |
5 分 |
严格落实耕地管护、杜绝“非农化”“非粮化”,撂荒防控、地力提升措施到位 |
||
| 4 |
履约能力 |
5 分 |
经营资质齐全、资金实力充足、信用良好、农业经营经验丰富 |
||
| 5 |
联农带农 |
5 分 |
带动职工增收,覆盖面广 |
||
| 6 |
创新与贡献 |
5 分 |
技术措施科学,引入新品种、新技术 |
|
4.结果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异议核查。
5.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缴清全部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退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价规则
1.实行谁报名、谁磋商、谁种植,种植补贴以成交承租方信息为准。
2.报名者现场提交密封材料(装在密封文件袋内),磋商小组现场开启密封磋商文件,****小组综合评审,以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中标。
九、履约监管与违约责任
1.****公司联合农业、经发等部门常态化监管种植、生态、缴费情况。
2.违规违约、未按约定种植/缴费/保护生态的,按合同追责;情节严重解除合同,纳入不良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团场土地发包。
十、监督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909-****006
2.举报邮箱: ****@qq.com
**市丝路**国有资产 ****公司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