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动态更新维护详细规划成果,提升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依据《**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三点,现对《******CX01、ZB02、CB03单元详细规划》中心**用地布局规划中城南**侧与供电相关的用地规划成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地块编号CX01-B-14)进行技术修正,并将修正内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为期7天。
二、调整内容
将秋收起义大道南侧与供电相关的用地由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地块编号CX01-B-14)修正为供电用地,其他用地控制指标相应调整。
CX01-B-14原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30%、容积率≤1.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2米。
本次将CX01-B-14控制指标调整为:建筑密度≤30%、容积率≤0.6、绿地率≥30%、建筑限高≤15米。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技术修正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163.com
邮寄地址:******局国土空间规划股(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邮编:336200
联系电话:李鸿辉 0795-****829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