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片区商业活力,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县**片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现拟对CX01-E-16地块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将该地块划分为两个部分:东北侧为CX01-E-16A地块,用途仍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西南侧为CX01-E-16B地块,用途拟调整为商业用地。根据《**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对《******CX01单元详细规划CX01-E-16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草案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5日,为期7日。
二、调整内容
本次局部调整,地块面积、道路红线和城市四线不发生变化,只对用地性质和地块控制图则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用地性质调整:
将CX01-E-16分为两块,东北侧CX01-E-16A地块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不变,依然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11396平方米。西南侧CX01-E16B地块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5441平方米。
(2) 地块控制图则调整:
本次调整范围内,为落实最新规范要求,容积率、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城市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等控制指标,依据现行有效的《**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年版)》和《**省建设用地指标(2025)》相关要求执行。
(3)用地编号、性质及指标调整相关情况:
调整前,CX01-E-1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16837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限高24米;调整后,将CX01-E-16分为两块,东北侧CX01-E-16A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不变,依然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11396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限高24米。西南侧CX01-E16B地块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5541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限高24米。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局部调整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发送至:****@163.com;
邮寄地址:******局国土空间规划股(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邮编:336200
联系电话:李鸿辉 0795-****829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