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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东康快速路至布日都梁连接线工程桥梁锥坡劳务采购(二次)比选公告变更
一、变更内容
原公告中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管理派往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月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书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月份未明确,现变更为“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管理派往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书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作变更,本变更公告与公告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
邮编:017000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477-****039
代理机构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煤炭信息大厦1416室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0477-****613
企业邮箱:****@163.com
202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