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竹林~芝罘π入光成220千伏线路工程】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莱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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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6-04-09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公示
【****竹林~**π入光成220千伏线路工程】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16

传真:0535-****116

通讯地址:**市**区**路46号

邮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竹林~**π入光成220千伏线路工程

**区、**区

****

******公司

220kV光成站:规划进线6回,本期进线2回,现有进线4回(220kV成崖线、220kV峡成线、220kV牟成I线、220kV牟成II线)。扩建220千伏光成站220千伏间隔2个:**~光成220kV线路占用光成站自北向南第2个架空间隔,竹林~光成220kV线路占用光成站自北向南第1个架空间隔。220kV输电线路:**线路路径长度为13.71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2.87km,双回电缆线路10.84km(其中与现有竹芝Ⅱ线形成双回电缆线路1.2km)。

(一)按照设计规程文明、安全施工,进一步通过优化线路路径、抬高架线高度等方式减轻电磁辐射影响,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并确保工程工频电场、磁场所致的公众曝露水**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等场所的电场强度水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线路架设应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的相关要求。

(二)继续优化线路路径,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住宅、医院、学校、科研单位、机关等环境敏感目标,尽量避让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落实沿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根据保护对象制定相应施工方案,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景观。禁止在生态红线内设置材料站、牵张场。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合理处置;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

(四)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避让、减缓、补偿和管理等措施。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临时用地,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进一步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准确落实各项生态系统、水土保持、植物**、野生动物**以及土地利用等保护措施。

(五)线路跨越房屋的,要事前征求产权人的意见,并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批意见告知被跨越房屋的产权人。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2

****风电场50MW工程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

**市、**市

****公司****公司

华能****公司

本工程包括110kV升压站和110kV输电线路。升压站:位于**市**市苏家店镇**头村南侧约370m,冠甲庄村西北约1650m处;

线路:110kV输电线路路径位于**市**市苏家店镇、**市埠山镇境内,起点位于本工程110kV升压站,终点位于110kV春雨站。

(一)项目运行后升压站厂界、输电线路衰减断面处及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线路架设应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无废气排放;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降解后清掏,不外排;升压站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周围区域噪声须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合理处置。

(三)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避让、减缓、补偿和管理等措施。准确落实各项生态系统、水土保持、植物**、野生动物**以及土地利用等保护措施。

(四)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加强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开展隐患排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有关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安全管理,对受委托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建设、运营和检维修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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