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 版)》的有关规定,对**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灌区骨****集团第八标段测绘制图无人机采购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灌区骨****集团第八标段测绘制图无人机采购
1.3 采购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1 |
无人机 |
1、裸机重量(含电池)≤10千克 2、展开尺寸≤1000mm 800 mm* 500 mm 3、最大载重≥6 千克 4、最大起飞重量≥15 千克 5、对角线轴距≤1100 mm 6、最大上升速度≥10 米/秒 7、最大下降速度≥8 米/秒 8、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5 米/秒 9、最长飞行时间≥59 分钟 10、最大抗风速度≥12 米/秒 11、工作环境温度≥-20°C 至 50°C 12、GNSS需支持GPS + Galileo + BeiDou + GLONASS 13、避障性能≥25 米/秒速度飞行,当探测到前方电线等障碍物,应能自动刹停避开障碍物 14、夜航灯:飞行器双侧应配备夜航灯,支持通过遥控器手动开启或关闭 15、最大信号有效距离≥40 公里 16、电池箱尺寸≤610×410 ×250 mm(L×W×H) 17、充电箱充电通道数量飞机电池数量≥3;遥控器电池数量≥2 18、遥控器尺寸≤300×200×100mm(L×W×H) 19、屏幕尺寸≥7英寸 20、显示器亮度≥1400尼特 21、遥控器重量≤1.2kg 22、电池容量≥20000mAh 23、电池能力≥900 Wh 24、循环次数≥400 25、重量≤5000克 26、包含电池3块 |
套 |
1 |
66837.00 |
66837.00 |
| 2 |
智能飞行电池 |
1、电池容量≥20000mAh 2、电池能力≥900 Wh 3、循环次数≥400 4、重量≤5000克 |
件 |
3 |
8238.00 |
24714.00 |
| 3 |
云台相机 |
1、重量≤1600g ±10g 2、尺寸≤长 200毫米,宽 170 毫米,高 210 毫米 3、增稳云台具备三轴增稳云台(俯仰,横滚,平移),角度抖动量≤±0.01° 4、云台可控转动范围应不低于俯仰:-120°至+60°;偏航:-80°至+80° 5、激光雷达量程350 kHz时,700 米@10% 反射率,100 kHz时,950 米@10% 反射率, 6、回波数支持回波数不小16次 7、激光打点及测距支持激光打点及测距功能,且测距距离不低于900m 8、扫描模式需支持至少3种扫描方式 9、航向姿态误差偏航角:0.02°(后处理,1σ) 10、POS 更新频率不低于200 Hz 11、GNSS 定位更新频率不低于5 Hz 12、可见光水平视场角不低于107° 13、相机传感器尺寸可见光相机具备≥1英寸CMOS传感器 14、有效像素可设置2500万像素/1亿像素 15、最短拍照间隔不大于1.2s 16、机械快门支持机械快门,且快门寿命不低于50万次 17、点云实时预览遥控器端支持点云模型实时预览:预览当前所录制的3D点云,帮助用户实时感知作业进程;预览过程中支持切换模型观察视角及着色模式 18、点云模型测量遥控器端下载点云3D模型后,支持直接在点云上进行点线面测量 19、支持云PPK功能点云重建支持通过云 PPK 功能匹配离线基站数据,无需自架基站,重建过程内置云PPK解算,提升数据解算精度。 20、点云集群重建激光雷达点云项目中的点云重建、二维地图、三维模型任务支持多台电脑集群重建一个项目 |
件 |
1 |
102988.00 |
102988.00 |
| 4 |
测绘制图软件 |
1、支持飞行器拍摄的照片,全自动完成二维/三维重建,所有参数均内置,无需用户设定 2、支持三维重建支持输出三维彩色点云,地面点**非地面点云分类,DEM、等高线、TIN和点网格 3、支持激光雷达数据处理,可输出标准格式点云,二维地图、三维模型等数据 4、可见光重建项目,支持对导入照片数据的相机参数编辑 5、支持POS数据导入,可自定义POS精度 6、支持像控点功能空三后可导入控制点、检查点,并支持半自动刺点,仅需标记一张相片即可完成该点在所有可见相片位置上的标注 7、支持绘制兴趣区域,绘制完成后将只输出兴趣区域内的二三维成果 8、支持三维重建设置支持设置模型起始点,分块起始点,模型分块模式包括全自动分块模式、按内存分配分块模式、按边长分块模式 9、支持在二维地图、三维模型、高斯泼溅模型、点云数据上进行标注测量 10、支持空三集群处理 |
件 |
1 |
32136.00 |
32136.00 |
注:供应商应可以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 交货地点:**农场
1.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1.7 质量标准:合格
1.8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9 最高限价:226675.00元(备注:最高限价为已包含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3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4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00:00至2026年4月18日00:00(**时间)。
3.2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或pdf中):
(1)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文件领取情况表(需下载)
3.3.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四、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5.2 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供应商须将电子版响应文件 PDF 格式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只接受顺丰快递)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若选择邮寄,代理机构不对该投标文件的密封及保密性负责。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6.1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1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6.2 开标地点:**省**市**区农林街40号5层。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投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9.1关于**一****公司发布的“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账户账户名称:
**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 )。
9.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采编号。
(示例:**一****公司****)
9.3 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 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 万元(含)至 50 万元 |
200元/次 |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300元/次 |
|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2000元/次 |
|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 |
1‰ |
| 1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 |
0.8‰ |
|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
0.7‰ |
| 10000 万元以上 |
0.5‰ |
9.4 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三)除此之外,中标供应商需支付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
十、联系方式
监 督 人:********中心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3****6732
采 购 人:****
地 址:黑龙****农场升昌镇太升村西侧阳光综合楼东2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9****4718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农林街40号5层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1-****9866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