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社审〔2026〕06号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关于南阳卫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南阳-社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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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环社审〔2026〕06号 ****环境局**分局 关于****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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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27MA45NCHR69)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评估中心有限公司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2026〕12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局联审联批办公会议(〔2026〕3号)集体研究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厂区排水系统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营运期脱蜡冷凝水进入厂区内污水站(规模为 20m3/d)经过“隔油+中和+气浮+沉淀+膜过滤”处理后回用于酸洗钝化工序清洗;铸件的酸洗和钝化清洗废水进入厂区内污水站(规模为 20m3/d)经过“隔油+中和+气浮+沉淀+膜过滤”处理后回用于酸洗钝化工序清洗。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营运期中温蜡脱蜡、中温蜡低温蜡射蜡、中温蜡低温蜡组树和低温蜡化蜡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一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低温蜡脱蜡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一套“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制壳粉尘经过收集后进入北侧生产车间(1F、4F各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熔融烟尘、浇注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同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和振壳粉尘、切割粉尘进入同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5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进入同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5台抛丸机与打磨粉尘进入同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酸洗钝化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产生的有机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涉VOCs排放限值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最严值30mg/m3、17kg/h要求。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限值(浓度:120mg/m3、速率:5.9kg/h)、《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其他生产工序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3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铸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标准限值(15mg/m3)和《**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通用行业涉PM标准限值(10mg/m3)要求。酸洗钝化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排放标准限值(NOX浓度:240mg/m3、速率:1.3kg/h,氟化物浓度:9mg/m3、速率:0.17kg/h)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铸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标准限值(NOX:150mg/m3)要求。

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对于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密闭隔音、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并做好“三防”等措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并依法依规交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认真和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严禁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次生环境污染,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六)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和项目总量核定意见中的控制要求。

(七)如果今后国家、我省或我市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或新的管理要求,****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或要求执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六、项目的日常****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负责。

2026年4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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