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鉴定机构比选询邀公告
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我院受理的(2026)川1524民初445号,****与**建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合议庭研究决定采用综合性比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中注册地区(**省)内符合资质条件、具备鉴定能力、状态正常的机构均可自愿报名参与比选。
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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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鉴定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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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申请鉴定人 |
**建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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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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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
**建工****公司诉称:2019年11月14日,原告与****就“西南****中学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案涉项目,合同还约定了结算、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施工,项目于2021年7月28日正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后,被告****不接收结算资料。2025年6月20日原告通过公证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邮寄了竣工结算资料,送审金额410,602,798.24元。被告****于2025年6月26日签收后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进行审核或提出异议,应当视为认可送审金额。截至目前,被告****仅支付进度款****49510.37元,剩余款项拖欠至今未支付,已构成违约,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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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对象及内容 (名称、数量、地址等) |
西南****中学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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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事项、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
西南****中学项目的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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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材料 |
民事起诉状、司法鉴定申请书、详见鉴定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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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基准用时 |
三十日(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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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鉴定费 (含差旅费、出庭费等所有费用) |
不得高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的正常标准,且不得恶意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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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
2026年4月22日 |
报名方式 |
现场提交或邮寄 |
| 联系人 |
杨剑 |
电话 |
133****9913 |
| 法院地址 |
**省长**泽鸿路二段327号 |
监督电话 |
0831-****012 |
| 评审时间 |
2026年4月23日 |
评审地点 |
****法院 |
| 注意事项 |
1.基本要求(实质要求):(1)能根据案件要求组建鉴定团队(能按照行业规范组建最低要求的鉴定团队);(2****法院委托鉴定工作流程;(3)提供有效的机构资质及证照、鉴定费用收取依据;(4)有科学、完备的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且实际执行;(5)提供具体承办相关类型的成果材料规范、清晰;(6)承诺鉴定人配合出庭且清晰释明成果性文件内容;(7)承诺在规定鉴定时效内完成鉴定、****人民法院申请;(8****法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9)签署鉴定承诺书。 2.拟报名的机构需提交如下资料:《参与比选申请书》,拟参与本案鉴定人员组成情况及其近2****法院委托的同类案件材料、鉴定人员资质能力、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所获荣誉(近3年)、业内评价(最近1次)、资质等级证书等情况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鉴定工作预案、鉴定人承诺书、鉴定收费依据等。 3.报名资料须密封。 4.鉴定机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未主动回避的,未提供上述第2项符合要求的资料的,直接取消比选资格。 5.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三家或三家以上入围机构,并通过摇号或者协商确定首选和备选机构各一家。各方当事人可到场监督评审过程,未到场的,不影响机构比选结果。 6.产生的首选机构,本院将对其机构住所、鉴定人员执业情况等进行现场或其他方式的核实,如机构存在无固定执业场所、鉴定人员非本机构固定人员系机构外聘人员等情况,直接取消其首选机构资格,并依次确定备选机构为首选机构进行上述核实。经核实后再公示首选机构和备选机构。 7.案件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后,法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要求鉴定人员驻场办公,不能或者不愿驻场办公的、鉴定机构更换鉴定人员的,直接终结鉴定。终结鉴定后,本院将依次委托备选机构进行鉴定,已产生的鉴定费、勘验费等由被终结的鉴定机构全部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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