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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院)专用设备购置-门诊、新生儿、ICU、药剂科设备一批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保健院)专用设备购置-门诊、新生儿、ICU、药剂科设备一批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条投标人须知表第8条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缴纳形式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2)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为项目使用运行期,履约保证金在12个月的项目使用运行期内不予退还。项目正常运行满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经甲方出具履约保证验收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现变更为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次变更不影响文件编制。2.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3.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健院)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891-****04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藏大中路科技大厦2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1****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