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泾县医院皮肤美容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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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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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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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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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美容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皮肤美容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与凤麟大道交叉口****公司1#综合楼8#厂房第6层616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工作站、超声治疗仪

品牌(如有):飞顿、美拉美

规格型号:Harmony XL、PZ-US-04

数量:各一套

单价:****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萧俊、曹美英、曹伟建、杨开金、宋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2355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6楼603室,联系电话:186****366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桃花潭西路489号

联系方式:0563-****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

联系方式:0551-****6783、186****3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成龙

电 话:0551-****6783、186****366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下载主要成交标的.pdf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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