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6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二级粉煤灰-询比采购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G0616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二级粉煤灰询比采购公告
1.1采购条件
****G0616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二级粉煤灰询比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竟争。
1.2采购方法
□招标采购 □询价采购 √询比采购 □谈判采购 □直接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情况如下:
合同包编号合同包名称采购清单FMH二级粉煤灰采购见采购文件分项报价表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具体供货进度根据采购方安排实施进场。
交货地点:见采购文件分项报价表。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近3年 (2023年4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 1项粉煤灰供应业绩,且合同粉煤灰销售数量不低于3万吨,须同时提供与业绩合同相符的销售发票。加急标书代写
(3)财务要求
①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一年(2025年1月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审计报告。加急标书代写
②提供响应供应商的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③提****税务局盖章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材料。
(4****电厂授权合法销售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授权合法销售的相关证明,(须标注说****电厂)同时提供粉煤灰仓储加工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批复文件、节能批复文件。
(5)响应供应商具备运输资质自行组织运输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营许可证明,响应供应商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组织运输的,须同时提供与委托运输单位的针对本项目的意向书(或合同书)和被委托单位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营许可证明。
(6)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a.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在****采购云报名时上传彩色PDF版本,对于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予以报名通过,对于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予以报名不通过。
4.1响应供应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
4.2响应供应商近3年 (2023年4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 1项粉煤灰供应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粉煤灰销售数量不低于3万吨,须同时提供与业绩合同相符的销售发票。加急标书代写
4.3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一年(2025年1月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审计报告。加急标书代写
4.4提供响应供应商的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4.5提****税务局盖章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材料。
4.6提供电厂授权合法销售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授权合法销售的相关证明(须标注说****电厂),同时提供粉煤灰仓储加工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批复文件、节能批复文件。
5.1获取时间
从2026年4月14日15:00起至2026年4月17日15:00止(**时间)。
5.2获取方式
供应商须在****采购云(https://nmglq.****.com/)完成供应商入驻。供应商入驻后,须按照系统流程在****采购云进行报名。
入驻操作手册网址https://help.****.com/1.0/manual/quick-start/qcs/buy-service.html,平台服务人员联系电话186****8456。
报名审核后,供应商可通过****采购云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按5.1条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5.3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0日15时00分,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17日15时00分开始至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云。电子标服务
6.2逾期上传的,****采购云将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统一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不需要在交易平台中进行操作。
本次比选活动按照1轮组织,即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不再组织沟通评议环节,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采购云(https://nmglq.****.com/)。
采 购 人:****
地 址:**自治区**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36****7026
联 系 人:康先生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