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园区建设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开发区****园区建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213000元
采购内容:****开发区****园区建设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三、评审日期:2026年4月14日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7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预算金额 (元) | 中标金额(元) |
| 1 | ****开发区****园区建设服务项目 | **** | **省**市**市**渠大道863科技产业园1号楼 | ****0581MA463CXT62 | 213000 | 190000 |
七、评审专家名单:郝林兵、张晓玲、路敏(采购人代表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根****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评标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报价:19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最终报价:195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清****公司:最终报价:198000元。废标情况:**省信息****公司因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故废标。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段1396号
联系人: 杨晨
联系方式: 151****0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善德路与**街交叉口
联系人:刘晓峰
联系方式:152****7526
3.监督单位
名称:中****开发区****委员会
联系方式: 0372-****810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晨
联系方式: 151****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