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羊山新区家居小镇部分区域改造工程(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4月14日
6、开标地点:****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二厅
7、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备注 | |
| **** | 包含羊山新区家居小镇周边部分区域改造工程。 | **** | **省**市******服务中心楼下 | ****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8.67分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
| 1 | 羊山新区家居小镇部分区域改造工程(一期) | 羊山新区家居小镇周边部分区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陈永高 | 豫 241****17735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萍(组长)、尹航(业主评委)、刘盼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豫招协2023) 002号)执行;
收费金额:30569.64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成交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监督电话:0376-****55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地 址:羊山新区招商大厦四楼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6-****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羊山新区新八街信合金融大厦9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56****762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56****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