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公司生产建设项目 | **市**镇建农村 | ****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镇建农村,租用厂房面积3712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钢结构件喷涂,该项目建成后,年喷涂钢结构件3000吨。 | 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房产生的废气经“漆雾预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 2 | **服装标识标牌生产项目 | **市**镇孙家堂路33号 | 张家****公司 | 凯睿安企业****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镇孙家堂路33号,投资1500万元,租用**正****公司厂房,建筑面积4961.94平方米,从事服装辅料吊牌、烫标、商标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服装辅料吊牌400吨、烫标10万个、商标452万米。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烫标生产涂胶工序外协。吊牌生产胶版印刷工序、丝网印刷工序,烫标生产丝网印刷工序,商标生产柔版印刷工序、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1#)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