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公司2026—2029年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公司2026—2029年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澄清部分
针对****公司 2026-2029 年度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供应商招标项目,我司提出以下疑问:
1.关于评分标准“产品业绩”:自 2023 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所投可燃气体报警设备(须为清单内产品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单个合同已供货且验收合格部分的总金额(货物金额或货物及安装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每个得2分,满分得6分。
注:内容同本表中投标人业绩“注”,产品业绩合同签订主体不作限制。
提问:本处产品业绩,必须是拟投的产品型号的制造商业绩吗若提供制造商所投可燃气体报警设备同一类产品不同型号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产品业绩”评审项中“投标人所投可燃气体报警设备(须为清单内产品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是指投标人所投可燃气体报警设备品牌的产品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
产品业绩不要求必须是拟投的产品型号的制造商业绩;不要求必须为拟投产品的同一型号产品业绩;若提供制造商生产的同类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不同型号的产品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2.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能否参与该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吗
答:可以参与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谭工
电话:0551-****1922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国伟
电话:0551-****3742
2026年4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
附件:****-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