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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国道****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JA01标段
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网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备案单位: ****运输局
2026年4月14日
322国道****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JA01标段
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不采用 “评定分离”,****发改委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56号)]文件精神,修改为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26年4月15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2026年4月 30日0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