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紫霄片区(一期)地块二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紫霄片区(一期)地块二(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该地块”),位于**市荔**西天****社区。我公司安排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和对周边人员进行访谈。现场踏勘时,地块分类主要为农用地(耕地、园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根据人员访谈坑塘历史上为自然坑塘,不涉及养殖,现地块内坑塘已被填平;根据人员访谈地块内水渠平常情况下为无水状态,下雨天存在雨水;地块**地类为工矿用地部分一直为耕地且占地面积小只有12平米,未有生产企业入驻,部分居民楼已拆除;有部分农田种植有农作物,主要为村民自家食用蔬菜,大多为雨水浇灌。占地面积55799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9.037507°,北纬:25.497761°,四至范围:**星佑街、南至通济路绿化带、西至少林北街绿化控制带、北至**路。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以及《****环境局******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20〕1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相关规划,该地块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教育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土壤评价标准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铬参照**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调查结论
(1)地块概况:紫霄片区(一期)地块二,总用地面积55799平方米。该地块现状为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教育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
(2)地块及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情况:根据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根据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早期为农用地及住宅,地块内部无工矿企业存在,部分居民楼已拆除。有部分农田种植有农作物,主要为村民自家食用蔬菜,大多为雨水浇灌。
相邻地块:地块东侧为规划星佑街、南侧为规划通济路绿化带、西侧为少林北街绿化控制带及莆****公司围墙、北侧为规划**路一。
(3)地块规划情况:本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教育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
(4)地块周边监测情况:根据紫霄片区(一期)地块五的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地块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未被污染;且周边相邻企业莆****公司位于本地块西侧,不属于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企业设有围墙内部各污染环节设施良好,故对本地块影响可忽略。
(5)地块污染筛查情况:根据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土样中重金属因子(除总铬外)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均无超标情况;VOCs快速筛查结果为小于0.01ppm,数值均较低。
(6)地块污染调查结果:紫霄片区(一期)地块二土壤状况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
经第一阶段调查判断地块及其周围区域历史和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 系 人:许女士 15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