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民发﹝2026﹞6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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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现将《202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 助力乡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自身优势,积极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工作。务于4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将项目****民政厅****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柏宇

联系电话:0431-****2155

邮 箱:****@163.com

****

2026年4月14日

202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 助力乡村**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聚焦基层服务需求,大力培育面向基层‘一老一小’等领域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聚焦养老托育、助残扶弱、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提供更多精细化专业化服务,补齐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短板”的要求,****民政厅、省乡村**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六项行动”实施方案》(吉民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6年**省民政工作要点》关于“继续推进社会组织服务乡村**、兴边**项目”的计划安排,特制定202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助力乡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集聚社会组织优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发挥我省社会组织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化等独特作用,动员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民生服务、公益事业、基层治理和乡村**、兴边**,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及相关条件

本年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80万元,其中专项审计和专业督导各20万元。围绕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和参与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培育等方面设置A、B两大类别,每个类别对应不同的服务领域和内容设置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资金额度不低于8万元、不高于15万元,视申报情况调整项目类别、项目指标及资助额度等。同时,围绕服务A、B类项目设置C类,包括1个专业督导评估项目、1个专项审计项目。其中****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另行统一组织采购。具体如下:

(一)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关爱服务,实施民生服务关爱行动项目(A类),原则上不少于15个。

1.服务目标。

推进“医养结合、健康理疗、**疗护、巡访关爱、居家助浴、应急救助、智慧助老、家庭病床”等服务探索,助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做好流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成年人的教育、文化、健康、心理关爱服务,深入开展孤残儿童的帮扶、康复及特教服务。推动特困群体救助由单一物质帮扶向“物质+服务”模式转变,强化心理疏导、**链接、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加强对残疾人的精准管理与服务,着力提高其自主生活能力,激发发展潜能,增强社交技巧,促进其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多措并举办好民生实事。

2.服务地域。

突出“**都市圈”辐射地域,其他地域为辅。

3.征集范围。

(1)“**都市圈”所含市可推荐2至3家、其他市州可推荐1家所辖区域内申报民生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民政局统一推荐报送,原则上不推荐成立不足3年的社会组织。

不作具体项目指标名额分配,视申报项目情况综合评定。

(2)全省性社会组织不作申报名额限制。

4.服务领域:围绕以下领域开展服务。

(1)“医康关爱行动”项目。围绕失能半失能老人关爱开展服务,以开展智慧健康检测与管理或心理支持与社交活动或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急等服务为主;

(2)“探访关爱行动”项目。围绕特困老人开展关爱服务,以开展困难帮扶、生活照护、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临终关怀等服务为主;

(3)“护巢关爱行动”项目。围绕空巢留守老人开展关爱服务,以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应急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为主;

(4)“银龄关爱行动”项目。围绕边境村老人开展关爱服务,以义诊体检、便民助医、用药指导等服务为主;

(5)“守护关爱行动”项目。围绕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服务,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权益维护、安全防护、社会融入等服务为主;

(6)“阳光关爱行动”项目。围绕孤独症儿童开展关爱服务,以救助帮扶、照护支持、康复指导、医疗救助、社会融入等服务为主;

(7)“暖心关爱行动”项目。围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开展关爱服务,以危机介入、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等服务为主;

(8)“助残关爱行动”项目。围绕精神与智力残疾人开展关爱服务,为精神残疾人提供以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日间照料等服务为主;为智力残疾人提供以教育支持、日常生活技能训练、认知培训、社交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家庭支持、托养照护等服务为主;

(9)“照护关爱行动”项目。围绕困难重度残疾人及“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一户多残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独居空巢等照护能力不足家庭残疾人开展关爱服务,以居家照护、日间照料等服务为主。

(10)“济弱关爱行动”项目。围绕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对象和贫困孤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关爱服务,以开展危机介入、心理疏导、能力提升、**链接、社会融入等服务为主。

(二)聚焦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边**,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B类),原则上不少于10个。

1.服务目标。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兴边**和基层治理,****政府和市场在基层公共服务供给上的不足,培育壮大民政服务组织和专业力量,提供更为专业化、细致化、个性化的支援服务,提升民众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及可持续发展。

2.服务地域。

“队伍赋能提升”培训项目原则上以延边、**、**地区及13个省级乡村**重点帮扶地域为重点,较成熟的培训项目也可辐射其他地区。

3.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全省性社会组织征集,重点聚焦“一老一小”、心理、社工、志愿服务、枢纽类社会组织,同时也涵盖名称及业务范围与培育(培养、培训)对象相匹配的其他社会组织。

4.服务领域:围绕以下领域开展服务。

(1)队伍赋能提升培训项目。围绕强化儿童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向,开展案例分析和实务技能等为主的“儿童主任+专业社工”培训;围绕流动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方向,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亲情陪伴、安全照护等实际问题,开展“爱心妈妈”志愿服务力量培训项目;围绕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方向,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为主的民营养老机构“孝老爱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培训;以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需求为导向,以经济困难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为重点,开展居家照护、日间照料、集中托养照护等为主的专业照护培训;围绕科技赋农领域,开展电商、农机修理、种养殖致富带头人为主体的“新农人”培育培训项目。

(2)组织赋能提升培训项目。围绕强化****服务站的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协会规范运行,培养一批服务热情好、奉献精神好、专业****协会负责人和骨干为目标的培训。

(3)基地赋能提升培育项目。围绕****基地的功能发挥和能力打造,为全省各市****基地提供专业能力支持服务,开展县(市、区****基地打造提升和孵化培育。

(三)专业督导评估项目和专项审计项目(C类)

1.服务内容。

(1)项目督导评估机构主要对A、B类项目进度安排进行专业督导,提出审核意见,全程跟踪督导,出具1份中期督导报告、1份末期评估报告,并按类别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及项目成果集。

(2)项目审计机构主要对A、B类项目(包括督导评估项目)进度安排与项目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中期和末期财务审计报告。

2.征集范围。

(1)申报专业督导评估项目的社会组织须为****登记注册的社工类社会组织,征集数量1个。

(2)申报专项审****事务所,征集数量1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另行统一组织采购。

三、项目申报条件

1.在**省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且2023年、2024年度年检合格,2023年至2026年未受到行政处罚,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社会组织业务范围须与所申报项目服务内容相同或相近。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健全的****银行账号;依法纳税,能够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4.有完善的组织机构、专业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专职人员须长期在本省从事相关专业服务,且有较好口碑和影响力,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联系人均须为本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社工类社会组织须有3名以上专职人员取得国家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申报专业督导评估项目的须有相关工作经验)。

5.2026****民政厅其他服务项目,****政府相关部门同类社会服务项目。

6.在上述同等条件下,社会组织具备以下资格可优先考虑:

(1****政府相关部门**助力助推的;

(2)被评为3A(含)以上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

(3)承接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获评优秀的;

(4)在乡村**、兴边**、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表现突出,****政府表彰表扬的。

四、项目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

1.发布公告。

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

2.项目申报。

社会组织登录“****网站”,下载并填写《202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 助力乡村**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书(合同书)》。督导评估机构围绕本方案所列A、B类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编制详实督导评估方案。

(1)社会组织提交材料:

①申请A、B类项目的,填写《202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助力乡村**项目申报书(合同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C类项目的,围绕本方案中A、B类服务项目编制督导评估方案(督导评估项目合同另行签订),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荣誉证书、等级评估证明等材料;

③银行开户文件复印件及最近一次年检财务审计报告;

④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内相关证明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承诺书;

⑥能够证明申报单位资质、信用、服务经验,以及专职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等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纸质正式材料①(一式四份),须于2026年4月30****民政厅****管理局;②至⑥项佐证材料须以电子扫描形式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财政项目申报+组织名称”。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完整且未在有效期内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项目评审。

1.资格审查。****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报单位承接资质、填报完整性、项目基本要素、工作方案可操作性等。

2.专家评审。****管理局从全省性社会组织专家库抽选评审专家,****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含1名注册会计师)。****小组围绕申报单位的项目方案(含审计和督导评估方案)、预算编列、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方面提出评审意见。

3.立项公告。****小组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含项目指标、立****民政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发布公告。

4.项目安排及预算审核。省民政厅组织立项的督导评估机构,对立项的A、B类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安排进行审核,并跟踪指导提出审核意见;省民政厅****事务所,对立项的服务项目(含督导评估项目)进度安排与项目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后有调整的,立项单位应当补报调整材料。

(三)项目实施。

1.签订合同。A、B类项目申报书(合同书)即为项目实施的正式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宣告合法成立,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5日。督导评估与专项审计项目合同单独签订,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0日。

2.项目实施。立项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项目。****管理局将对所有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四)项目评估总结。

1.自我评估。A、B类服务项目单位应于2026年11月15日前,****管理局提交项目实施终期书面自评报告、财务报告。

2.督导评估和专项审计。承接督导评估项目的社会组织,要对A、B类服务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出具中期督导报告和末期评估报告,并按类别形成项目综合评估及成果集,****管理局;承接专项****事务所,要对社会服务项目(含督导评估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中期和末期财务审计报告,****管理局。专项审计机构和督导评估机构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20日。标书代写

3.综合评估。****小组将综合自我评估、专项督导评估和专项审计等情况,对所有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4.结果运用。对综合评估为优秀的,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参加表彰奖励等参考因素。对综合评估为不合格或未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的,将视具体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项目资金,且该项目单位****民政厅服务项目。

5.成果展示宣传。项目单位可举办项目成果展或项目成果路演,向社会宣传展示此次项目活动的效益及成果。

五、其他事项

(一)编报要求。

1.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请一个领域内容的项目;如不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

2.项目服务预算编制要求:

(1)立项单位应当在做好调查研究、科学设计的基础上,合理编制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预算以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在确定投入的配套资金金额时应量力而行,并确保配套资金足额投入与使用。

(2)立项单位应减少开展服务活动的种类,集中资金用于急需开展的服务活动,避免资金过于分散。

(3)编制预算时,相关费用标准参照《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财务管理指引》及国家和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无相关规定的,费用标准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4)社会组织申报民生服务关爱行动项目(A类)。不资助向受益对象发放救助款、奖学金和补贴等款项,不资助专业课题研究、赠送图书、赠送大额礼品或与服务对象需求无关的礼品,不资助投资、高风险户外活动、考察旅游、软件系统开发维护和订阅、种植养殖、基建、购置设备和服务设施、培训等活动。

(5)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B类)。不资助除培训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如考察旅游费用、团建费、开展社会服务费用等。

3.项目申报书应当详细说明项目的服务地域、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问题,以及可量化、可评估的预期成果和社会效益等,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

(二)执行要求。

1.项目单位要遵守合同约定,履行约定义务,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实施项目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项目。所有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民政厅批准。

2.项目单位要及时收集影像素材,整理典型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发放资料及配发物品上要注明“202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助力乡村**项目”标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

新闻媒体宣传项目活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管理局报送。

3.项目开展期间,项目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实施人及对接联系人,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三)项目管理。

1.省民政厅根据合同约定将项目经费分期拨付至项目执行单位,合同签订后首次拨付80%资金,项目通过中期的审计和督导后,拨付剩余20%资金。

2.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3.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申报用途、规定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资金,不得无票据报销费用,不得使用大额现金支付,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4.****管理局****纪委、厅财务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民政局要负责本地区成功申报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四)违规及投诉处理。

1.项目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项目的、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回所获资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在媒体进行通告,****民政厅组织的任何项目。

2.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单位因有其他违规行为受到处罚且影响到本项目实施的,须退出本项目。

3.****纪委****管理局负责处理项目执行期间相关投诉。

附件:202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 助力乡村**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书(合同书)

附件:202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 助力乡村**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书(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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