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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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厅关于实施2026年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紧扣**省2026****工作部署要求,推动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实践锻炼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有机结合,切实帮扶青年群体提高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同时降低用人单位用人成本,拓宽人才储备渠道,现面向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公开征集2026年度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需严格区分就业见习与正常用工关系,不得将见习岗位变相转为用工岗位。

(一)见习对象。包括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中职毕业生、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2年内,申请见习及见习期间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申请见习前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

(二)见习期限。3-12个月,由见习单位结合岗位需求和见习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二、岗位征集范围及线上办理流程

(一)征集范围。凡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基地)”,****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均可结合自身用人需求,设置适合青年群体开展职业实践、提升技能的见习岗位。重点围绕**省“六大产业集群”和“三大特色产业”,聚焦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人工智能等领域,优先开发管理、技术、科研类优质见习岗位,提升岗位募集质量。

(二)办理流程。本次岗位征集及后续相关服务同步在线上线下开展,依托**公共招聘网(https://gzggzpw.****.cn)设立的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高校毕业生专区),实现见习岗位申报、见习报名对接、见习补贴申报等全流程线上办理,为扩大岗位宣传渠道同时收集《2026年度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意愿表》(附件1)。见习单位可通过线下简单面谈等方式筛选合适的见习人员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对接门槛。

三、见习人员招募及上岗要求

见习全流程:见习单位认证→人社部门审核→见习岗位发布→人社部门审核→见习人员投递→见习单位确认通过→见习人员确认意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上岗(签订见习协议、缴纳商业保险)。

1.岗位对接。见习单位收到岗位投递信息后,结合报名先后顺序、岗位需求及匹配度开展对接,若5个工作日内未操作“确认通过”,系统将默认未达成初步意向;见习单位“确认通过”后,见习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操作“确认意愿”,逾期未操作视为不达成意向。

2.签订协议上岗。见习人员“确认意愿”并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在上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省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同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期需全覆盖见习协议期。

3.日常管理。见习期间,用人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单位需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做好见习带教、成效跟踪等工作,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岗位技能。

四、补贴政策

(一)基本生活补助补贴。采取“先垫后补”原则,由见习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地区为2130元/月,实时依据****保障厅发布的最新工资标准调整执行)。其中,见习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贴(企业、社会组织等见习单位当期见习补贴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同期职工总人数的30%;机关事业单位当期见习补贴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同期职工总人数的20%);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按要求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补贴,未按规定申报、未为见习人员办理商业保险的,不予享受补贴政策,补贴申请详情参照《2026年度见习生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所需资料(模板)》(附件3)。

(二)留用奖励政策。对见习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补助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进行补贴;对留用见习人员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见习单位,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该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五、其他要求

1.见习过程当月见习未达1个月的,可按实际见习天数计算基本生活补助(计算示例:基本生活补助费2130元/月,实际见习10天,补助金额为2130÷21.75×10=979.31元)。

2.各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及线上操作流程,认真统计、准确发布见习岗位信息,规范开展见习招募、上岗及日常管理工作,未按流程操作造成的相关后果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3.为便于工作衔接,请各用人单位主动加入**市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QQ群:****05942,及时获取政策解读、流程指导等相关信息。

附件

附件1 2026年度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意愿表.et

附件2 **省就业见习协议书.doc

附件3 2026年度见习生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所需资料.doc

附件3-1**省青年就业见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2**省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账单(模板).doc

附件3-3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3-4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docx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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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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