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新店镇**路上段70号 | 350,000.00元 | 质检院伙食采购项目(单价):19.5元 | 95.4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餐饮服务 | 质检院伙食采购项目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 详见磋商文件 |
谭雪松(采购人代表)、赵煦阳、郑显邦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定额计取: ①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 元。 ③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监督部门:****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38。地址:**省**市雨**雅州大道445号;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地址:**省**市雨******中心
联系方式:0835-****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新裕路501号2栋2单元D座408
联系方式:180****92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0****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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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