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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同政报〔2026〕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全民健身,完善**镇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需要,原则同意建设****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镇同**街(现**县**镇人民会堂)。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2070.95㎡(3.1亩),建筑总占地面积794.40㎡,总建筑面积858.40㎡。其中篮球馆建筑面积730.40㎡,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8.00㎡。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给排水、消防、路灯、绿化、道路、场地硬化、停车场等附属工程。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470.1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43.77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61.52万元,预备费64.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