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绿美**”行动,我处拟在华侨公园东侧区域实施绿化景观提升,种植秋枫、红花紫荆,并配置景石进行园林造景。我处决定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本事项的中选企业,现予以公告,请有意参加的企业按照要求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处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中选择3 家候选企业进行网上竞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绿美**”华侨公园景观提升植树项目
二、项目内容:在华侨公园东侧区域实施绿化景观提升,种植秋枫、红花紫荆,填土并配置景石1块进行园林造景等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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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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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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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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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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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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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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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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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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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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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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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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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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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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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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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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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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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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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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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扶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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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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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蜡石景石(含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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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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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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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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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取标准:具备绿化种植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无失信及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公司作为项目的实施承包人。
四、项目时限:15天内完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以85238.40元(含税)为最高限价,以下浮的方式报价,若报价超过该限价则报价无效。
六、选取方式: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报名资料且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选择 3家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作为候选企业,采用网上“竞价法”方式,最终以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绿美**”华侨公园景观提升植树项目的中选企业。
七、报名资料(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填写企业简介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承诺等。(所有资料电子扫描成PDF件发送到邮箱)
八、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 16日止
九、邮箱地址:****@qq.com
十、联系人及咨询电话:侯先生,0754-****4068
其他补充说明:
1.请有意参加的企业于规定的提交资料时间内提交资料报名,逾期失效。
2.公告发布后,我处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中公正择优确定 3家候选企业并发出邀请函,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邀请函的视为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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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