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开招租公告(2026年第1期)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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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开招租公告 (2026年第1期)
2026-04-14 10:30 头条

为充分利用土地**,盘活国有资产,现对1宗国有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进行竞价招租,具体信息如下:

一、竞价招租地块现状及租赁条件

地块位置:**市**区黄田镇担石村担干岭(潇贺大道与润祥路交汇处)

1.地块面积:总面积99.32亩(租用面积可依市场需求分割)。

2.临时利用用途:非餐饮类商业经营。

3.招租条件:租期两年,租金按4800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出租土地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地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如需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的,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承租人不得利用所承租地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行业、行为。租期满两年后,****政府短期无开发供应计划,重新按程序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无违约的,具有优先承租权。

4.其他招租条件: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对出租地块的实际现状全部知悉和认可,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中标后不得以上述理由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标的自招租公告发布后至实际交付期间发生变化的,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出租方不对此期间标的物状况变化予以保证。

特别提示:租赁期内如因土地供应计划、城市规划调整及规划项目实施等原因需使用该地块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解除合同并交回租赁地块。因临时利用所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以及存放物品由承租方自行拆除并搬离,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予任何补偿,剩余年限的租金(不计利息)由承租方按程序提交申请,经审核后予以退还。

二、招租公告期:自2026年4月14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有意参与竞租者应于公告期结束前携带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竞租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如参加竟租的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参与的,需由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局403室提交竞租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起至2028年4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竞租人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列入失信名单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租该地块。

五、竞租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6年4月23日早上10点00分,采取现场递交竞价函。地点:******局403室。联系人:黄凌飞、黄靖君,电话:0774-****935。有意者应按时出席,届时迟到或缺席者,将视同自愿放弃竞租资格。本次竟租不接受邮寄、电子、口头、电话等方式。

六、现场竞价规则:本次竞价采用现场竞价方式,起始价为竞投底价,每次加价100元/亩/年,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有一位竞租人参与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该竞租人即为承租人。

七、签订租赁合同: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需按竞租成交确认书要求的期限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租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清相关费用,如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租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的,视为自愿放弃处理。

八、其他说明:

1.本次竟租结******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需在竞价成交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与****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

2.租赁期间,竞得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土地管理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接受**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租赁期满后撤场的需清理地块上的附属物,恢复地块原貌并交还出租方。

3.本公告未尽事宜,******局负责解释。

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租用合同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及公开竟租确定,为加强储备土地的管护,防止侵占、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设弃土等,甲方同意将位于**市**区黄田镇担石村担干岭原铁红车间...亩储备土地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土地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土地坐落及面积:位于**市**区黄田镇担石村担干岭(潇贺大道与润祥路交汇处),土地面积...平方米(折...亩),具体四至界址详见附件红线图。

二、建设内容:非餐饮类商业经营。

三、租用期限:从2026年...月...日起至2028年....月....日止,共计两年。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付乙方土地,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

四、租金标准:******局2026年第一次党组会议议定,租金标准经局门户网站公开招租,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每亩...元/亩/年确定租金标准。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土地所发生的水、电、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规定缴交。

五、租金缴付方式:按照先交后用原则,按年度结算,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一年期租金,2027年4月前交清下一年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乙方在临时使用储备土地内所投资的生产设施、设备均为乙方投资资产,与甲方无关。在租用土地期间,不得建设任何永久性建筑,不得破坏租用土地周边围墙和原有排水设施。

七、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租用,****政府未对该土地进行利用且乙方无违约的,则重新按程序出租。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后30日内将设备自行拆除并搬迁完毕,否则按每迟延一日处罚1000元计收延迟搬迁违约金。

八、****政府储备土地临时出租使用,若在本合同约定使用期间内,政府对甲方出租土地因土地供应计划、城市规划调整及规划项目实施等需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并终止本合同,乙方****人民政府规划。租金按剩余租期对应数额(不含利息)退还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后30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临时建(构)物,搬迁有关物品、设备,并撤离租用场地,交还甲方管理。乙方或乙方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九、租期满后,****政府短期无开发供应计划,重新按程序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无违约的,具有优先承租权。如期满后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承租的,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后30日内将地上临时建(构)筑物、设备、物品等自行拆除并搬迁完毕。乙方未在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按1000元/日计收延迟搬迁违约金,且视为乙方放弃地上临时建(构)筑物、设备、物品等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委托第三方处理。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在30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临时建(构)筑物、搬迁有关物品、设备、撤离租用场地,交还甲方管理:

(一)乙方迟延交纳租金,经甲方催告仍拒绝缴交的。

(二)乙方擅自改变租用土地用途,经甲方责令整改后未在期限内改正的。

(三)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间未经甲方同意,将租用土地转租、转借或给第三方使用的。

(四)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间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其他不法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五)乙方在租用场地内发生重**全事故的。

(六)乙方在租用场地内建设任何永久性建筑,破坏租用土地周边围墙和原有排水设施,经甲方责令整改后未在期限内改正的。

十一、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应由甲乙上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后即视为该地块由乙方使用。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地块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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