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浙大一院**分院)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工业区亭卫公路6495弄168号5幢3楼(保税区小区)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伍万元整(****000.00元)
评审得分: 91.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钛夹钳(核心产品),其它主要标的信息以投标产品详细清单一览表为准 品牌:**/优视(核心产品)其它主要标的信息以投标产品详细清单一览表为准 规格型号:190/中号(核心产品),其它主要标的信息以投标产品详细清单一览表为准 数量:一批 单价:各产品中标单价=各产品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总价/采购预算总价)*1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组长)、薛影、赵静、朱坤永、吴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联系方式:177****3492。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宿****园区**路与闵子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马老师153****8392
名 称:****
地 址:****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 李工 177****3492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77****3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