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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征收土地预公告(**市各镇墟污水处理工****处理厂)
索引号:**** 分 类:国土**、能源 发文机关:****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9日 主题词:****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决定,启动**市各镇墟污水处理工****处理厂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村委会****小组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市政公用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1日(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政府;电话:0898-****8241。
特此公告。
附图: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