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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天安矿业石灰石矿山年产300万吨技改扩能开采及加工项目(基建期) |
| 项目类型 | 矿产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天安矿业石灰石矿山年产300万吨技改扩能开采及加工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公司于 2026年 4月 在**市对**天安矿业石灰石矿山年产300万吨技改扩能开采及加工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群众如有异议,可向我单位进行反映。 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曾总 182****0602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