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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吴越路(楚江大道-过江隧道口)一期地面道路项目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宏安****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了吴越路(楚江大道-过江隧道口)一期地面道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成立了由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单位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 验收结果为:吴越路(楚江大道-过江隧道口)一期地面道路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3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