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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处理厂)
建设地点:**县**镇**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能力为 1000m3 /d。构筑 物包括组合式调节池、旋流沉砂池、A2/O 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纤维转 盘滤池、接触消毒等。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伟
联系电话:137****221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