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发改审批〔2026〕30号
****发改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提级审批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受委托咨询机构出具的综合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县澴河支流栀子港河、团山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县澴河支流栀子港河、团山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 ****
二、建设地点
该项目选址位于**县卫店镇大堰村、彭店村(原段港村)、卫店社区(原卫店村、原**村)、南新村(原沿港村)、双钱村(原支桥村)、武河村、国庆村(原双洪村)、绿化村(原隆兴村)、清泉村(原团山村)、久隆村(原三杨村、原张刘村)。
三、建设单位
****。
四、建设性质
**。
五、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建设必要性
统筹水**、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削减澴河支流栀子港河、团山河流域的面源污染,恢复河道的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澴河支流栀子港河、团山河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提高澴河支流栀子港河、团山河流域居民生活环境。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
**河滨生态缓冲带39.8千米、**生态塘72700平方米。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709.99万元,其中,工程费4491.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95.17万元,基本预备费422.9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请接此批复后,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相关要求,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6年3月5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县澴河支流栀子港河、团山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 主要材料 | √ | √ | √ | |||||
| 其 他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我委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