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单位年度汽车维修服务和零配件预先采购项目意向公开意向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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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一、项目预算

每年度预算为400万元,期限均为2年。

二、采购包划分

拟划分6个包采购9家服务供应商,其中:第1包为奥迪4S店1家、第2包为**4S店1家、第3包为丰田4S店1家、第4包为普通小型汽车综合类维修企业2家、第5包为大中型汽车专修维修企业2家、第6包为汽车零配件供应商2家。6个包服务期限均为2年。(包件划分说明:

1.第1包:服务方为奥迪品牌授权4S店维修企业;2.第2包:服务方为**品牌授权4S店维修企业;3.第3包:服务方为丰田品牌授权4S店维修企业;4.第4包:服务方为普通小型汽车综合类维修企业;5.第5包:服务方为大中型汽车专修维修企业;6.第6包:服务方为汽车零配件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参与第1至5包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国家一类维修资质。同时参与第1至3包投标的企业还应具备相应汽车生产厂家颁发的有效特约维修授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经济要求

(一)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2年,合同每年签订1次,续签时须在服务质量、零配****部队相关要求;如政策有重大调整或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按照新政策执行。

(二)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企业和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进行车辆维护维修过程中,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企业和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维修费用和零配件采购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于下月的15日前将上月维修费用发票、明细表、维修项目结算单等结算证明材料送采购单位审核结算。结算单应使用电脑打印,标明相关项目名称、数额、单价等;对各类费用开支应分列清楚,并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待审核合格后,采购单位依照合同向乙方支付对应货款;遇有军队预算审批、财务审计等情况时,可延迟付款。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不完整支付凭证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四)履约保证金

第1至3包、第5包收取5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第4包、第6包收取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若未按要求提供维修和零配件供应服务,或未能达到制定要求时,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技术要求

(一)社会化维修企业服务要求(第1包至第5包)

1.投标企业具有包括整车修理、车辆大修、中修、总成维修、二级保养、小修、一级保养、车辆装饰配件等能力。

2.维修时限: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整车修理不超过15天完成;需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事故出险车辆维修,应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由双方协调维修工期。

3.零配件要求: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是原厂件、OEM件,辅助材料和工艺是原厂辅助材料和原厂工艺。

4.设立服务区:设立车辆维修服务专柜,专人接待、绿色通道,实施维修必须提前沟通并征得送修人同意。

5.救援服务:**市行政区域内24小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投标人承诺对采购人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维修服务和24小时服务;在**市行政区域,采购人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投标人应及时派员抢修,2小时内到达,并免费提供拖车救援服务;投标人应当建立车辆维修应急保障组,制定应急保障方案。采购人提供应急保障需求时,投标人应急保障组必须立即出动。

6.教学培训服务:能够定期为采购单位汽车修理工免费提供实习实操和教学培训。

7.上门服务:能够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且不额外收取费用。例如:对不依托场地和举升设备的中小型维修,车辆集中上线检测、比武训练活动保障,以及大项车勤任务的伴随保障等。

8.客户投诉和回访、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用户定期回访,公布服务电话、投诉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

9.清洁服务: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服务。

10.出厂要求:实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11.信息报送:定期按时报送维修量、维修项目、维修金额、修竣验收情况等统计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12.急修、抢修工时费:不额外收取急修、抢修附加工时费。

13.能够完成采购单位需要紧急维修的任务。

14.质量保证期: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相关要求: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为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为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为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15.易损件质保期:遵循行业或厂家通用标准,质保期内因非人为因素导致质量问题的,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其中,轮胎、离合器片、刹车盘片、雨刮片等易损件,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须按相关规定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

16.车辆装饰项目:包括汽车美容装饰、贴膜、更换脚垫、装车辆大包围、车辆内室清洗等服务。

17.车辆装饰质量保证期:车辆玻璃贴膜3年内不应出现裂纹、气泡等损坏,不应出现颜色有明显差异;大包围脚垫2年内不应出现龟裂、脱皮等损坏;清洗内室后车内不应有异味。

18.车辆装饰、零配件和工时费的基准价:第1至3包、第5包的基准价为厂家指导价;第4包的基准价为该产品的进货价格(以开票日期为准,每月结算时需提供6个月以内的进货价格凭证),且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同类产品平均价格)。

19.供应商所有车型维修工时费优惠率应为同一数值,所有车型零配件优惠率应为同一数值。

20.其他可提供的折扣优惠和免费服务(如为采购单位提供修理工送学培训服务)等。

(二)综合性汽车零配件供应商服务要求(第6包)

1.投标供应商零配件供应范围须涵盖采购单位在用车辆的配件产品,并满足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向采购单位前置直供配件,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消耗定期结算费用。

2.投标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所需求的配件应当及时供应,对所需零配件(装饰)应优先组织供应配送,一般零配件(装饰)供应配送时限不超过3天,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如采购单位有非常规配件供应需求的,特殊配件或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的,应将情况第一时间与采购单位协商确定供货时间,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3.质量要求:无特殊情况,保证所供应的零配件是原厂件、OEM件。

4.设立服务区:设立车辆配件供应服务专柜,专人接待、绿色通道。

5.应急保障:投标供应商承诺对采购单位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送件服务和24小时服务;在**市行政区域,采购单位车辆急需配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及时派员配送所需零配件,2小时内到达。

6.客户投诉和回访、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用户定期回访,公布服务电话、投诉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

7.信息报送:定期按时报送统计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8.能够完成采购单位需要紧急配送汽车配件的任务。

9.在采购单位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前提下,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较好的质量保证。同一零部件,经一次更换后在质保里程及时间内仍损坏的,第二次及第二次以后必须予以免费更换,直至车辆正常使用并符合质保最低要求。

10.车辆装饰项目:包括汽车美容装饰、贴膜、脚垫等货品。

11.车辆装饰和零配件基准价为该产品的进货价格(以开票日期为准,每月结算时需提供6个月以内的进货价格凭证),且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同类产品平均价格)。

1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上浮率应为同一数值。

13.其他可提供的折扣优惠和免费服务等。

六、联系人

联系人:边先生

联系方式:189****7798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88****9015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3****9978

监督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10-****9516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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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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