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14日 |
| 标 题: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广****公司)平自然资规划公示**** | |
| 发文字号:平自然资规划公示****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 |
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的规定,现将广****公司申请拟建**县智慧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予以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址:**县**街道三环大道南面**儿队地段。
二、地类(用途):批发市场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三、主要公示内容:总用地面积为75376.18平方米,其中批发市场用地面积为59547.96平方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15828.22平方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21.00%。总建筑面积81202.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769.13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91.50平方米、红色一家101.72平方米、****中心38.88平方米、****中心193.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3.2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49187.65平方米,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计容建筑面积75780.00平方米(含生鲜类批发市场计容建筑面积75780.00平方米)、住宅类计容建筑面积73407.65平方米。农产品批发市场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50.80%。生鲜类农产品批发市场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50.80%。建筑占地面积30129.89平方米。绿地面积7580.30平方米。容积率为1.98。建筑密度为39.97%。绿地率为10.06%。住宅总户数159户。住宅总人数509人。批发市场用地机动车停车位191个,其中地面标准机动车停车位124个、地面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39个、地面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4个、地面大型机动车停车位12个(折算机动车停车位24个)。批发市场用地非机动车停车位571个,其中地面电动自行车停车位70个(折算非机动车停车位83个)、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停车位407个(折算非机动车停车位488个)。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机动车停车位623个,其中地面标准机动车停车位482个、地面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128个、地面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3个。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非机动车停车位1868个,其中地面电动自行车停车位779个(折算非机动车停车位934个)、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停车位779个(折算非机动车停车位934个)。室外体育活动场所155.79平方米。1#住宅建筑高度21.00米(5层),1#住宅建筑高度21.00米(5层),2#住宅建筑高度20.85米(5层),3#住宅建筑高度20.90米(5层),4#附属服务楼建筑高度15.60米(4层),5#住宅建筑高度20.90米批发市场用地面积为59547.96平方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15828.22平方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21.00%。(5层),6#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类)建筑高度12.20米(1层),7#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类)建筑高度12.20米(1层),8#住宅建筑高度20.65米(5层),9#住宅建筑高度20.75米(5层),10#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类)建筑高度12.25米(1层),11#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类)建筑高度12.25米(1层),12#住宅建筑高度20.75米(5层),13#住宅建筑高度20.75米(5层),14#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类)建筑高度12.25米(1层),15#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类)建筑高度13.45米(1层),16#住宅建筑高度20.75米(5层)。
总平面图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一)****公示栏;
(二)“**县智慧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项目现场公示栏;
****政府网站
(http://www.****.cn/zfxxgk/fdzdgknr/jbxx/ghjh/)
规划总平面图涉及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7日)内反映至****六楼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500,邮寄地址:****规划股,邮编: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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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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