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区东福综合停车楼”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方案的意见,可以书面阐明观点理由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送至****规划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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