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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采购公告
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称“采购人”)**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采购公告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
1.2项目编号:****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铣刨机1台;压路机1台、****搅拌站1座租赁期为6个月,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 设备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租赁方式 |
作业内容 |
工程量(m23) |
预算单价(含税) |
不含税价格(元) |
税率 |
税额 (元) |
含税价格(元) |
| 铣刨机 |
铣刨宽度2米 |
计件 |
旧路基层铣刨 |
12964 |
35.350 |
453740.00 |
1% |
4537.40 |
458277.40 |
| 压路机 |
22T(全液压) |
计时 |
压实 |
/ |
27775.00 |
165000.00 |
1% |
1650.00 |
166650.00 |
| ****搅拌站 |
90m3/h |
计时 |
拌合 |
/ |
62620.00 |
372000.00 |
1% |
3720.00 |
375720.00 |
| 合计 |
990740.00 |
1% |
9907.40 |
****64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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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铣刨机租赁价格为包含油料的价格,压路机租赁单价为不包含油料价格,结算金额以现场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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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0月31日 。
1.6施工地点:**市**县**镇
1.7其他要求:供应商需确保项目所需设备足额配齐,若因设备不足导致工期延误,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款10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1.8本次设备租赁要求:
1.8.1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到达目的地。
1.8.2意向供应商应保证租赁设备状况良好,随机附件、随机工具、证照齐全并合法有效。向采购人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设备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1.8.3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保养等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采购人的施工生产。
1.8.4意向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租赁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保障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意向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机械故障维修通知后,负责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租赁期内,机械的维修、保养、零配件及修理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1.8.5因设备故障事故,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进行赔偿。
1.9付款方式及时间
1.9.1结算时间及方式:甲方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和乙方按结算数据提供对应的发票情况,以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延期支付货款,乙方应予理解,并免除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1.9.2支付方式:网银支付,双方指定对公账户。
(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的,此项必选;乙方为一般纳税人的,此项不选)与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为确保交易税务合规、防范潜在发票风险,结算款最高结算至95%,****机关完成一轮完整的发票风险筛查周期(自最后一笔发票开具之日起满12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发票无异常、无税务预警、无补税或罚款事项,且未因上述事项给甲方造成税务风险和经济损失,甲方将在风险筛查期届满后再予以支付尾款;若出现税务问题,甲方将先行使用相应金额用于补缴税款、滞纳金或罚款,余额部分再行返还乙方。乙方不得以达到季度免征额上限(或总销售额上限等)为由,拖延提供发票时间。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暂不予付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647.40元。(大写:壹佰万零陆佰肆拾柒元肆角) 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包含设备进退场费用、税费(1%增值税),包含乙方人员食宿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用及修理费、保养费及零配件费用、包含耗材费用。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
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1+实际开票税率)。(专用发票)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普通发票)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不满足以下条款不得参加本项目)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
请于2026年4月15日09时00分至2026年4月18日09时00分(**时间),在“睿采平台”(ww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加盖公章),供应商将报名文件统一放在一个PDF文件中,以便核查。若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将审核退回::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1.3法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6年4月18日09时00分至2026年4月18日12时00分(**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采购商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加急标书代写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商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9.中标服务费
9.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一****公司****)。
9.2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万元(含)至50万元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3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1‰收取 |
| 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8‰收取 |
| 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7‰收取 |
| 10000万元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5‰收取 |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城安街39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186****1287
存异监督管理人:申经理
电 话:185****2726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