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年产600吨高纯钽粉及钽铌合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吨高纯钽粉及钽铌合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高新区龙岭片区银城大道以东、文明路以南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一、****在**高新区龙岭片区建设“****年产600吨高纯钽粉及钽铌合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厂房(高纯钽粉生产线)、2#厂房(钽铌合金生产线)、3#厂房(精密零部件生产线)、仓库、综合楼及相关公辅环保设施;以外购氟钽酸钾、氯化钠、金属钠为原料,采用还原工艺,年产高纯钽粉500吨、钽铌及其合金制品100吨、精密加工零部件2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书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出料、破碎废气经收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速率按照标准中15m对应排放标准从严50%执行);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标准和《**省工业治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湘环发〔2023〕63 号)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做好项目周边地块规划控制,****学校、居住、医疗等敏感建筑。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厂区给排水系统。雨水进市政管网,项目合金制品清洗废水不外排,收集后进低温蒸发设备,蒸发浓缩后的浓缩液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益****处理厂深度处理,钽粉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收集后送****处理站(化学沉淀法)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氟化物执行一级标准)和益****处理厂纳管进水水质标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一****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六)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防腐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按规范要求,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和上、下游布设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并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规范设置监控井,确保及时发现厂区渗漏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八)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5.55吨/年,氨氮0.55吨/年,总磷0.055吨/年,二氧化硫0.14吨/年,氮氧化物0.2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063吨/年。****环境局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台账管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6年3月25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