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塑料餐饮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塑料餐饮具生产项目 | **** | ****商贸物流园主干路二5号****基地 | 京环**(天****公司 | 塑料餐饮具生产项目,选****商贸物流园主干路二5号****基地,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租赁丰雯****公司现有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塑料餐饮具20万箱。 | 1.运营期挤出塑化流延、吸塑、彩印等工序废气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公司(静****处理厂)集中处理;循环冷却水应定期补充损耗,循环使用不外排。 3.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源强的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和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包装、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回收部门;边角料应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回用于生产;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油墨桶、废印刷版等应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