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1. 项目名称:****年产膜贴布500万米、功能性户外面料80万米项目
2. 建设地点:**省**市**市英林镇玉坂村工业路15号
3. 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5.项目概况:企业服装生产线、针织布生产线以及锅炉供热工程于2020年前已停产并拆除,其生产线****公司生产厂房。高档织物面料、喷胶棉、织带等生产线,实际为已批未建情况,现为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企业取消了该生产线的建设。企业于2021年投资6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改扩建膜贴布生产线和功能性户外面料生产线。项目改扩建完成后预计年增产膜贴布500万米,功能性户外面料80万米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改扩建项目厂房系****自有厂房。厂房建设施工期的影响已不存在,后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和必备环保设施施工,对环境影响轻微,故本环评不再对施工期进行评价。
运营期:
(1)水环境
改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市****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市****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改扩建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膜贴布生产线复合贴膜产生的废气和功能性户外面料生产线搅拌、涂刮、烘干、粘合等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膜贴布生产线复合贴膜产生的废气,经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功能性户外面料生产线搅拌、涂刮、烘干、粘合等工序废气,经过“集气罩+水喷淋装置+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改扩建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二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
改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为膜贴布、功能性户外面料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从严)。
(3)声环境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辅助设备和环保工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围护隔声,风机消声等措施。
改扩建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
③危险废物:化学品包装袋、废树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喷淋液、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
7.公众参与情况: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