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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铸造废砂循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铸造废砂循环利用项目
地 点:**市**区宣平堡乡207国道西****区****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5月11日
联 系 人:赵晓康
联系电话:132****71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