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4月13****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5091。
通讯地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新一代算力集群用高性能铜基互连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开发区吉庆路西、****侧 | **** |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公司决定投资50000万元,建设新一代算力集群用高性能铜基互连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2953.23平方米,项目主要围绕高速铜缆及高速铜缆组件产品进行攻关研发,提升产线规模及产线自动化、信息化水平,采用FEP发泡技术、金属浆固化屏蔽技术、多点同时激光焊技术等核心关键技术,拟购置押出绝缘线、绕包生产线等行业先进设备,最终实现年产13万公里高速铜缆及745万套高速铜缆组件的生产能力。 |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放。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相****处理厂接管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48页。 2、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须高度重视废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VOCs物料转移输送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尽量采取密封措施,选用先进设备,减少有机废气逸散。加强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按照“应收尽收”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废气收集、处理效率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绝缘料押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氟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限值要求,喷墨、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还应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无组织排放控制和管理要求;涂胶、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无组织排放控制和管理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47页。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建筑隔声及环评中提出的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类贮存、及时处置,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完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