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石滩镇金兰寺村等地块)》已获得******局批复同意,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及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二、公告时间:2026年4月14日
三、公告内容: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石滩镇金兰寺村等地块有3.4818公顷用地不符合《**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我局严格按照《******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石滩镇金兰寺村等地块)》,局部调整**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布局,以满足项目整体落地建设的需要。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项目落实地块位于**区派潭镇(七境村)、小楼镇(青迳村、竹坑村、二龙村、九益村)、中新镇(池岭村、联安村、九和村、莲塘村)、增江街(白湖村)、石滩镇(金兰寺村)、仙村镇(岳湖村、基岗村、仙联村)、朱村街(山田村、联兴村),共30个地块,总面积3.4818公顷,落实后全部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
落实地块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规模落实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