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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年产1.5亿件计算机和通信设备、电子设备配套、汽车零配件及新能源电动车零配件自动化注塑生产线项目总平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西十一路与西八路交汇处西南角(西江产业园)。
二、主要调整内容:
(一)新增3#车间(6层)、综合楼(3层)、变电室、空压机房;(二)取消西南角冷却塔装置,并将“发电机房”微调整为“配电房”;(三)调整后总平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30948㎡(增加9346㎡),总计容建筑面积52270㎡(增加9226㎡),建筑系数62.1%(增加5.03%),容积率1.37(增加0.24),绿地率8.83%,机动车停车位94个(建成机动车充电桩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82个。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宣传栏:(http://gg.****.cn/ghly/cxgh/);(四)****办公楼2楼大厅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4日。
因总平图调整规划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服务中心自然**局41号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90)。
附件:年产1.5亿件计算机和通信设备、电子设备配套、汽车零配件及新能源电动车零配件自动化注塑生产线项目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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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