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6〕69号
**********局****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局:
《关******局****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机关执法的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动警务现代化,实现执法效能与执法质量双提升,原则同意你******局****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燎原街道乌石村伊凡路150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隔离戒毒所内原有厂房进行改造,总改造面积2986.58平方米(一、二层合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中心一层层高4.2米,建筑面积为1522.48平方米,功能为办案区;办案区设置讯(询)问室25 间,其中普通讯(询)问室21间,重大案件讯(询)问室2间,传染病专用讯(询)问室1间,未成年人监护人讯(询)问室 1 间,以及信息采集、人身安全检查、辨认、等候、缉毒检查、收拘室、研判室等与办案有关的各功能室。(2****中心二层层高3.6米,建筑面积约1464.10平方米,设有生活区和业务区;生活区设置备勤二人间3间,八人间3间以及食堂。业务区设有合成作战室、案件中心、速裁法庭、被害人证人询问室、心理咨询室、伤情鉴定室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458.12万元、设备购置费用487.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20万元、预备费12.2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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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局****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 |||||||
| 核准部门盖章 |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