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公安局7台执法执勤车辆报废转让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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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台执法执勤车辆报废转让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7台执法执勤车辆报废转让

项目编号

****

委托方

****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期及报价时间

公告期:2026年04月14日始至2026年04月22日9:00截止。

报价方式:网络一次性报价;“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

报价时间: 2026年04月22日9:10至2026年04月22日9:40

一、转让标的情况

本项目拟处置资产为****局7台车辆整体打包转让,转让车辆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车辆行驶里程以里程表显示的实际数值为准,转让车辆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委托方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和保证,受让方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问题,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详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本次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资产为限(详见附件)。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市鑫苑机****公司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合计1.8072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底价

1.8072万元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登记及竞价。

三、转让条件

(一)标的以现状现场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

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

任。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

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办理本次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国务院令第307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B22128-2008)《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机动车登记规定》(**部第124号令)《****政府关于规范和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秘【2014】110号)等相关规定对报废汽车进行拆解、处理,不得再流入市场。

(三)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车辆的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车辆回收后30日内向转让方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证明。受让方须在转让方指定的停放场所进行验收和交接标的,受让方须服从转让方安排,车辆交接后的运输、拆解、报废等相关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车辆交接后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竞价成功后,受让方承担该标的物拆解、吊装、运输的安全风险、责任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工作,受让方负责清运标的物范围内的全部物体,不允许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对标的物进行零星分解。

(五)转让方不提供发票。

(六)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七)受让方须去除警用标识标牌后,方可处置。

(八)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等手续。

(九)其他特别说明:

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受让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须是有效存续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受让方若是企业则需要相关报废资质,若是自然人则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受让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材料交于委托方,若受让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委托方有权利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满足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且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按意向受让方报价与转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受让方。

3、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4、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的处理: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系统内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先提交最高报价的为受让方。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交易主体库及项目登记

(1) 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意向方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竞价的,责任自负。

(2) 报名单位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及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3) 参加本次竞价的意向方需熟悉竞价规则及意向方法,并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做好准备进入竞价大厅等待竞价开始,若由于意向方遗失密码、操作失误或因意向方计算机设备、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竞价或竞价失误,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 本项目竞价公告视为最终成交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5) 潜在投标人/竞价人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租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竞价活动的,责任自负。

(6)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竞价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竞价文件。本项目的竞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转让方/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竞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竞价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项目竞价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3.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https://www.****.cn/)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2万元;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在合同签订并向****报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3.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不承担任何责任。

4.经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6)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支付合同价款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5087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受让方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前一次性向****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8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0%;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1%;超过5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0.50%,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为0.12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若受让方未按照前述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可从其交易保证金中抵扣。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出租标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cn/)、“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1.地址位于****,

2.统一踏勘时间为2026年04月 20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联系人:陈晴雨 联系电话:187****8685

企业库注册

联系电话:400-0099-555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龚工,联系电话:0551-****5087(**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附件1: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1、本次举办的网络一次性报价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举行。

2、满足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且最高应价的竞价人即为买受人(受让方)。

3、参与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人须为满足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自愿承担网络一次性报价的风险。

4、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人,必须已经获取网络一次性报价竞买资格的确认。

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

-已注册优质采合法账号;

-已缴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

-已针对本项目进行网络报名,竞价人需要保护好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

5、请使用微软 IE 8.0 以上版本浏览器,以免不能正确访问。

6、竞价人点击确认后,进入网络一次性报价页面,即表明同意遵守竞价人公布的全部竞价文件。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在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价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一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一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在优先权行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书面申请可行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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