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6年4月14****环境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9926
通讯地址:********审批局****环境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环境局****人民政府**市**上游赵村河及其支流(埭头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6]25号
2026年4月14日
2
****环境局****人民政府**市**上游中干河、华荡河及其支流(上黄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6]26号
常溧环审〔2026〕25号-****政府**市**上游赵村河及其支流(埭头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常溧环审〔2026〕26号-****政府**市**上游中干河、华荡河及其支流(上黄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